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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天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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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发表:
是的~~沙发哈哈~~~
10 月 2 日
这个东西可以留言是吗?
10 月 2 日
第 1 张,共 21 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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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莲阁

求之不遇,爱而不得。时不我与,莫可奈何……
11月24日

《无人生还》读后

【感想一】
  曾经,有一部经典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被泄了底才后悔莫及。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多嘴的人说:“别泄底!”如果要为这个“泄底”加上一个定语,我会说:“泄底就抽你!”
 
【感想二】
  读一部传说中的推理小说——
  第二悲惨的是什么?——被泄底!
  唯一在它之上的,第一悲惨的呢?——被泄错底!
  于是,我带着“天生丽质难自弃”、“不思量自难忘”、心知肚明的诡计和对凶手姓名的错误记忆踏上了黑人岛。迷惑的旅程开始了……
  凶杀进行中,我皱着眉头,持续不断地敲着书页:这不对呀,怎么回事呀?这个人按说不能用那个诡计呀。这要是都能自圆其说就不可思议了……其间一度怀疑到了真正的凶手,但依然咬牙相信着已知答案的正确性。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我心目中的“凶手”歹毒地活到了最后。案情篇结束时,我抽着筋地承认:如果此人用彼诡计还能服众,那这书果然是“神作”!试图自力更生的一番思虑过后,只能像售楼蔡小姐一样仰问苍天:这是危(为)什么呢?
  如此进入解答篇,开始了《天龙八部》真人版——先效法天山童姥的临终遗言:“不是TA,不是TA,哈哈哈!”然后COS李秋水:“是TA,是TA……”
  因为被泄了底而遭蒙蔽到最后一页——这怎么话儿说的?
 
【感想三】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 ——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感想四】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
  重整河山待后生。
  我欲乘风。
10月13日

贺贤妹出阁

  桂香暗袭知芳蕊,
  月近中秋骋日晖。
  蟹肥枫染朱映翠,
  泠婉阁台摽黄梅。
  庭前古柏幽且邃,
  院后新杨戏风飞。
  去年枝上含苞蕾,
  今日梢头绽彩薇。
  孤孑傲立无耦对,
  恳付清泉把妆催。
  落花自此随流水,
  不到天涯誓不回。
10月2日

为田鼠写的新婚贺诗

  同窗体吾情迷惘,
  荐我闲暇会娇杨。
  潇潇秋水盈盈目,
  一袭彩裳映红妆。
  芳心敏慧还清朗,
  一往情深费思量。
  谁言汉广非可泳,
  斩浪劈波渡长江。
  八载光阴无相忘,
  今生缱绻更绵长。
  待到朱颜白首日,
  中堂携手话蚕桑。
7月22日

今日主打

《推理迷的守则》系列第十五篇《祸从天降》
 
文案
  一篇推理。
  一篇反推理。
  为AC站庆而作。
  仿《名侦探的规条》。
  向约定俗成的侦探小说构造法致敬……或者找别扭?
 
推理指数:★★☆☆☆
黑色指数:★★★★☆
变态指数:★★★★★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521001
7月4日

北海荷花节

  今天去北海看流浪猫,意外地赶上了刚开幕的荷花节,照了两张照片回来——请自动忽略照片上的日期,谢谢!

  

  

  

  

  

  

  

  

  

  离开时,又意外地看到了王娟在采访路人,看来今天的《首都经济报道》会有荷花节的消息。